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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捐贈文物標本給與國史館時與館長合影 ﹝下圖﹞到學校義務展出實況
因小時候我家住在濁水溪旁,我時常到溪邊撿漂流木、玩石頭,自然而然從小就就特別喜歡石頭,最初的興趣是玩賞石頭,玩石頭只是自娛娛人,有一天到花東海岸旅遊時,偶然間發現了一顆酷似魚形圖樣的奇石,從此投入玩賞石頭的世界,到全國採集雅石標本並出一本《臺灣雅石》。我玩賞石頭的理念純粹以興趣好玩為主,不喜歡以投資炒作的心態玩石,純粹以石養心、以石會友為理念。
在撿雅石時偶而會看到石面有浮出貝殼化石,才投入臺灣化石的領域,認識全國化石界的朋友,很榮幸認識陳春木、陳仁德、曾德明、胡忠恆、李天德、薛文吉等愛好化石人士。
開始認識臺灣考古也是在撿石頭時,偶爾也會發現一些因工程開挖而被丟棄的石器,例如石斧、石刀、石錛、網墜等標本,於是到圖書館找臺灣史前遺址的資料,並通報文化局與中央研究院考古組、臺中科博館,參與協助搶救台灣史前遺址的工作,才會認識劉益昌、何傳坤所帶領的考古隊,充實考古挖掘的現場經驗。
認識臺灣民俗文物也是在撿拾石頭標本時,偶爾會在河床兩旁時常發現被人丟棄的農具、古早的碗盤、陶罐等器物,不忍心看到人們在溪邊、山谷亂丟垃圾破壞環保,才開始撿拾文化垃圾,到書局、圖書館找民俗文物的資料,甚至花錢到古董店買一些比較完整的器物比對,才正式從事收藏民俗文物工作。
為感念一切嗜好都因撿雅石才啟開端以及實現自我對文史工作的興趣與熱愛,因此工作室的名稱命名為「臺灣雅石文史工作室」。本工作室已成立六年了,標本數量大,儲藏空間有限,在未接受政府的補助之下,目前只能分批到學校義務展出標本和宣導工作。希望政府能重視而成立私人工作室評鑑小組,將績優的工作室合法化。因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私人所有之民俗有關文物捐獻政府或公開展覽者,得予獎勵。」
文化資產維護教育應從小培養,因此在教育方面,需增加考古單位與培養人才,考古工作應從中小學開始打基礎培養興趣以及辨識能力。另外積極來培養台灣史前史的師資,在教師養成階段就列入課程,而不只是辦講習和考古培訓班而已。
文化資產維護教育應從小培養,因此在教育方面,需增加考古單位與培養人才,考古工作應從中小學開始打基礎培養興趣以及辨識能力。另外積極來培養台灣史前史的師資,在教師養成階段就列入課程,而不只是辦講習和考古培訓班而已。
政府應從各個文化層面實質下手,才可以落實政府「同心同夢拼文化」和「一鄉鎮一個文化特色」的政策,不然養蚊子的館只會一間一間地出現。假如政府的文化政策還停留在喊口號的話,不久的將來,可能應驗一句笑話:『文史工作者就是穏死工作者,可以預測有些私人非營利文史工作室和文史工作者在不久的將來,不是自得其樂,就是自動關門的命運。』
本工作室最大的心願是能夠編寫有關雅石、化石、遺址、民俗等鄉土教材,以作為各級學校教學參考,並推動建置雲林縣大型的文史(物)博物館成立,積極鼓吹收藏家捐贈藏品提供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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