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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門由番語『捕鹿、打鹿』時歡喜感嘆詞而得名。
根據《雲林縣志稿卷一土地志》勝蹟篇記載:『斗六兩字是番語『捕鹿、打鹿』而來。在荷蘭人佔據臺灣時代,就有『斗六柴裡社』或『斗六門柴裡』之稱,後來為省略稱呼,作為『斗六』或『柴裡』或『柴里』﹝今為斗六市三光里﹞等稱呼。』文中柴裡社係洪雅平埔族的一個社名,因洪雅平埔族狩獵時,捕獲山鹿喜歡之餘,咆哮『ㄉㄨ.ㄌㄨ.ㄇㄣ』,此歡呼聲是平埔族歡喜慶賀之感嘆詞。斗六門實為『ㄉㄨ.ㄌㄨ.ㄇㄣ』轉音而來。」(註9)(仇德哉1977:23)
臺灣民俗專家林衡道先生,在《鯤島探源》書中明確記載:「斗六原名斗六門,其得名的經過相當原始,也很有趣,以前居住此地的平埔族,他們在狩獵時,每次捕獲了山鹿,就會發出『ㄉㄨ ㄌㄨ.ㄇㄣ.』的歡叫聲,當年斗六門的地名,確實與平埔族有關。」「康熙年間,平埔蕃洪雅族在此定居開墾。「斗六門」,本來是洪雅族的一個社名,因洪雅族於狩獵捕獲山鹿,歡喜之餘的歡呼聲:「ㄉㄨ.ㄌㄨ.ㄇㄣ;ㄉㄨ .ㄌㄨ.ㄇㄣ」,斗六門因而得名,後來省略門字,就成了今天的斗六了。」(註10)
由史料證明臺灣在早期漢人來台時,臺灣到處都是野鹿奔跑,例如十七世紀初(明朝末期)陳第所寫的《東番記》(西元1603年)就說:「窮年捕鹿,鹿亦不竭」、「居常禁不許私捕鹿;冬,鹿群出,則約百十人即之,窮追既及,合圍衷之,鏢發命中,獲若丘陵,社社無不飽鹿者。」句中描述整年捕鹿;鹿的數量不減,平常不許私自捕鹿;直到冬天鹿群出沒,才派一百多人去捕鹿,收穫堆得像山坡一樣,每個人吃得肚皮都快撐破了。
從荷蘭佔據臺灣時期至清代初期,臺灣西部平原遍佈鹿群,但是那時候有不少人從事鹿皮、鹿脯等買賣,於是大量捕鹿。所以到了清康熙五十六年周鍾瑄在《諸羅縣志》雜記志、外紀(註11)記載:「三十年來附縣開墾者眾,鹿場悉為出;斗六門以下,鹿、獐鮮矣。」可見就現實的環境而言,後來因過度開墾,斗六門以下,鹿群已鮮少了。
清 雍正黃叔璥在《臺海使槎錄》也記載:「………捕鹿,出此酒,沃以土,群坐地上,用木瓢或椰碗汲飲之,酒酣歌舞,夜深乃散。」而今此時此地彷彿回到過去,只見驃悍的勇士,腰配彎刀,手執鏢鎗,馳騁在這片荒野上,而驚慌失措的鹿群則四處逃竄,後來因過度殺戮,難逃消失在這塊寶島土地上的命運。
由以上歷史資料可證明,在漢人未來之前,斗六、梅林、湖山、番仔溝一帶應該是洪雅平埔族原住民的活動遺跡,處處綠草如茵,野鹿到處奔跑的樂園。斗六市早期漢人可能在十七世紀或更早漢人就渡海來墾殖,土地肥沃、容易灌溉、交通便利又到處是鹿群,應該是先民優先選擇移民的地區。斗六市具有這些優渥的條件,因此,地名的緣起是以洪雅平埔族原住民打獵歡呼聲譯音而得名的可能性較大,更何況近年來斗六梅林、番仔溝兩個史前遺址的出土大量文物,更增強它的可信度。因此由番語『捕鹿、打鹿』時歡喜感嘆詞而得名,斗六名稱來源的說法是比較能讓學者與民眾接受。
(史1-圖012)取自清.《番社采風圖》捕鹿
三、結語
斗六門在清代時是古城,曾經築城,有斗六堡、斗六街之美稱,但是斗六門的「門」不是真正的「門」而是譯音才得名,近年來,有些藝術家替斗六市規劃時,常常出現「門」的概念,是不正確的。「六」也不是數字的「6」,其實斗六的「六」是譯音與「打鹿」有關,例如清黃叔璥《臺海使槎錄》<番俗六考>記載大武郡社人唱的捕鹿歌:「覺夫麻熙蠻乙丹(今日歡會飲酒),麻覺音那麻斗六嗎(明日及早捕鹿)。麻熙棉達仔斗描(回到社中),描音那阿隴仔斗六府嗎(人人都要得鹿)。斗六府嗎麻力擺鄰(將鹿易銀完餉),嗄隨窪頑蠻乙(餉完再來會飲)。」(註12)又如沙鹿(註13)的「鹿」的閩南語發音,「鹿」要念成閩南語「六」的音。
「斗六門」,本來是洪雅族的一個社名,因洪雅族於狩獵捕獲山鹿,歡喜之餘的歡呼聲:「ㄉㄨ.ㄌㄨ.ㄇㄣ;ㄉㄨ .ㄌㄨ.ㄇㄣ」,斗六門因而得名,後來省略門字,就成了今天的斗六了。梅花鹿是溫馴可愛的吉祥物 ,斗六國小校門口的圍牆上,已裝飾出斗六門的由來與鹿有關,極富有寓教於樂的意義。因此希望市政府能在重要路口或公園空地,設置與鹿有關的標誌,讓斗六市民明瞭斗六市的地名來源與鹿有關,能提昇斗六市的人文氣息。圖/文陳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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