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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位於嘉南平原,平原遼闊,氣候溫和、水利興盛,自古以來民風淳樸,目前正朝向科技化精緻農、工、商業並進,藝文、休閒、觀光兼具的農業首都邁進。但是要打造一個精緻化農業首都的城市,文化資產是不可或缺,雲林縣的文化資產豐碩,絕對不是文化沙漠。

不忍心讓「臺東人為討回卑南遺址標本而訴諸法律的歷史事件」在雲林縣重演,認為要瞭解雲林縣的文化資產應先從教育著手,居於善盡地方文史工作者的義務,給與社會大眾分享這塊土地的珍貴史料,進而維繫愛鄉愛土的情懷,為回饋鄉里,台長願做文化義工,因此特別製作下列四項單元簡報:
1、雲林縣的文化資產:文化資產,是指具有自然、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可以供鑑賞、研究、教育、發展、宣揚之下列資產:一、古蹟、歷史建築、聚落:二、遺址 三、文化景觀 四、傳統藝術 五、民俗及有關文物 六、古物七、自然地景。

2、雲林縣史前遺址:指蘊藏過去人類生活所遺留具歷史文化意義之遺物、遺跡及其所定著之空間。

3、雲林縣自然寶物:指具保育自然價值之自然區域、地形、植物及礦物、化石等等。
4、雲林縣民俗與民俗文物:指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信仰、節慶及相關文物。古物:指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之藝術作品、生活及儀禮器物及圖書文獻等。

想到雲林縣各級學校及機關團體巡迴宣導演講或展覽,台長是一位小市民能力有限,希望 能幫忙連繫雲林縣政府有關單位和媒體記者們宣導和策劃講場,讓雲林縣民瞭解雲林縣的文化有多美,以達成台長的心願。

同時建議縣府應該開始計劃編寫《雲林縣志》以及依照臺北縣十三行遺址館的模式蓋「雲林縣博物館」,讓雲林縣珍貴文物回家,對雲林縣發展文化觀光產業一定有很大的幫助,因為十三行遺址館已帶給臺北縣每年百萬文化觀光人口的商機,祈望能共同促進雲林縣文化觀光產業的興盛發展而努力。

有意願的學校及機關團體可上奇摩部落格或pchome「臺灣雅石文史工作室網站」查詢。


文章定位:
雲林縣的文化資產豐碩、絕對不是文化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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