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山頭遺址參觀人潮之一
烏山頭遺址參觀人潮之二
烏山頭遺址參觀人潮之三
烏山頭遺址人體出土的實況
斗六市番仔溝遺址考古探坑 《圖/文陳南榮》
一、史前遺址的定義
我國約有五千年文字記載的歷史,但是人類存活於地球的時間,卻有兩百萬年之久,其間缺乏文字記載的時代就稱為「史前時代」;史前人類留下來的遺產、遺跡(舊址)稱為「史前遺址」。台灣在十七世紀以前的人類活動歷史稱為「台灣史前史」。在史前人類留下來的遺跡(舊址)中,每經過一個時期,都會形成一層堆積,這些古代人類所遺留下來的堆積,就稱為「文化層」。考古專家學者再依照史前人類所使用的工具或考古的標本(指遺址出士的陶器、石器、骨器、貝類、墓葬等),分為石器時代、青銅器時代、鐵器時代;石器時代又分為舊石器時代、中石器時代、新石器時代、鐵器時代。
二、考古基本概念
「考古」這個名詞,在我國北未時呂大臨的《考古圖》(一○九二年)中就已經出現了。直到二十世紀初期,以田野工作為基礎,以重建古代歷史文化為目標的現代「考古學」,才從西方引到中國。
考古,它的主要目的在於根據古代人類的遺物和遺跡,來建立古代文化的年代、重建古代人類的生活方惑和解釋文化發展的過程。而這些用來研究的遺物和遺跡,大都埋沒在地下成為遺址,必須透過有系統的調查和發掘,才能加以發現和揭露。因此,現代考古學家必須走入田野,從考古遺址中找尋資料來加以研究。
三、考古學與考古遺址
考古學是一門實地研究與實地發掘地上材料與地下材料的學科,研究的範圍在於人們所創造的文化。也就是利用出自於遺址內人類所遺留的遺物與現象去研究人類過去生活的學問。
但是它在國內是一門冷門的學問,容易引起一般人的誤解,從字面上直接解釋的話,往往會誤以為古董就是考古學研究的目標,實際上與古董相關的金石學、古器物學只是廣義考古學的一小部份,其研究的目標與發展歷程是相當廣大的。
而遺址又是什麼呢?簡單地說,是指保存古代人類遺物或遺跡的地點。古代人類在生活中所製造、生產或利用的各種物品,包括生產工具、武器、日用器物、工藝美術品、動物、植物和礦物等,以及所構築的各種結構物,包括房屋、墓葬、窖穴、火塘和溝渠等,經過了廢棄、掩埋和堆積等人為和自然的過程,最後被埋藏在地層當中,這個埋藏古代人類文化遺物和遺跡的地點就是「考古遺址」。
雖然說,古遺址中所埋藏的文化遺物和遺跡,由於性質的不同和所受到土壤中濕度和化學作用影響的差異,而有不同的保存狀況。像木材、皮革和紡織物等有機物質,很容易腐爛化為塵土,相反的,質地堅硬,耐腐性高,就比較容易殘留下來,所以其中有機物質能殘存至今日的,可能是極少的一部分。然而這極少的部分,卻也是現代考古學家賴以研究、了解古代人類歷史和文化的主要資料來源。
四、考古發掘的過程
1、考古調查工作
田野考古工作是相當重要的,首先要做的準備便是考古調查工作。事先透過先前調查的文獻閱讀及田野的實地探察,來當作規劃下一步的發掘作準備。若調查工作仔細而深入,僅進行田野的考古調查工作,也就已經可以解釋某個程度的考古學問題。
2、考古發掘
當結束田野考古調查工作後,接著便是進行考古發掘。當然,考古挖掘絕非任意擇一處便進行工作,而是藉由先前的調查結果,加以判斷決定,且發掘前亦必須先向當地政府申請發掘執照及向地主聯繫取得允許方才規劃。
進行發掘工作是有一定的發掘方法,考古發掘是依照層位,一層一層的向下挖,因為當人類生活時,會堆積人類生活的文化層,當一段時間未有人生活於其上時,會有一層天然的堆積層,所以發掘工作,便是藉由一層層的挖掘行為來觀察記錄及解釋地層,因為只有藉由正確的解釋地層現象,才儘可能的能合理的解釋遺址的過去。藉由地表觀察,仔細觀察地層斷面,由地層中堆積的情況及文化遺物分布的狀況,進一步解釋當時人類活動的軌跡。
田野考古工作所得的資料相當多樣,所得的資料通常包含人工製造使用的物品,如石器、陶器、金屬器、骨角器等;人工建構或曾使用的遺跡,如墓葬、房舍建築、垃圾坑等;製造過程中產生的廢料,如石片、石核等;各種生態遺留,如人類食用後或製造食物時所剩餘的動物、植物殘骸等;遺址內外的自然遺留,例如土壤可做花粉、孢粉分析以復原古環境;文字記錄及繪圖記錄資料等。
參考資料:
1、《臺閩地區考古遺址》內政部編印。
2、劉益昌《臺灣的考古遺址》(1992)臺北縣文化中心。
3、劉益昌《臺灣的史前文文化與遺址》(1996)南投:臺灣省文獻會、臺灣史蹟源流研究會。
4、臧振華《臺灣考古導論 》
5、宋文薰《由考古學看臺灣》
6、陳維鈞《考古田野調查 》
7、黃士強《考古發掘 》
※《本文曾經是雲科大文資系所、環球科技大學、雲林縣救國團、臺中社區大學授課、演講、田野調查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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