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六市石榴班地名的由來
斗六市石榴班位於雲林縣斗六市,雲林縣於光緒十三年設縣時,原設縣治於沙連堡林圯埔雲林坪,但清水溪及濁水溪夏、秋之季氾濫,有時竟月不能渡溪,交通不便,管理上殊實不易,遂於光緒十九年移縣治至斗六,根據雲林縣采訪冊內記載如:「雲林舊無縣治,設斗六縣丞,分隸嘉、彰兩縣。光緒十三年,前爵撫部院劉奏請設縣,隸臺灣府,建署於沙連堡之林圯埔。光緒十九年,撫部院邵題請移治斗六,是為雲林建設移治之始。」
因此斗六門除清領時期雲林設縣有縣丞署,至今一直為雲林縣治所在。
斗六門位於雲林縣東北方,即嘉南平原北端與中央山脈西麓丘陵之銜接地帶,東與南投縣竹山鎮為鄰,南接古坑鄉,西連虎尾鎮、斗南鎮,北界莿桐鄉、林內鄉。
斗六門為雲林縣出入山區與平地之門戶,地形險要自古即為兵家必爭之地,而石榴班為斗六門出入內山咽喉之地,所經之路也就是現今台三線石榴路,因此形成大型聚落。至光緒二十年(1894年)《雲林縣采訪冊》中載中的戶口人數五百三十戶,一千七百一十丁口,已發展成為斗六堡的莊,僅次於斗六街的聚落 。
地名為一聚落的的符號或標記,最能反映此地方的含意及來源,由聚落居民組成、山川地景、傳說故事、歷史事件、人名、動植物等,均有其歷史的脈絡可循,也顯示歷史、土地與人民之間不可分離的關係。
石榴班之地名最早出現於諸羅縣志,文獻中記載:「石榴班陂,在柴裡社東北。源由阿拔泉溪出。康熙四十九年,庄民合築」。
「陂」於縣志的說明中為「凡築堤瀦水灌田,謂之坡;或決山泉,或導溪流,遠者數十里,近者亦數里。」陂ㄆㄧˊ就是現代的池塘。陂圳就是水利設施,如此顯示清領康熙年代之前,早已有此聚落的形成及當地農業的發達。
至今田野調查調查石榴之地名由來並非當地盛產射榴(石榴)之植物,根據當地耆老及文獻所查是當地砂石形狀渾圓像石榴因而得名,只是傳說參考即可,不值得採信。
石榴班從清領時期至今一直延續此地名並未更改易名,石榴班於清領時期屬於斗六堡石榴班莊,至日治嘉義廳時期則隸屬於斗六支廳斗六堡石榴班庄,到州廳時期大正九年(1920)則更易為斗六郡斗六街石榴班,再至光復初期改州、廳為縣,郡為區,街庄改為鄉鎮,鄉鎮下設村里,而其區域與日治州廳時期並無多大變更,石榴班因人口及幅員廣大於光復後,分成榴北、榴中與榴南里三個社區。民國三十五年才劃斗六鎮及莿桐鄉一部份增設林內鄉,斗六區因此增加為六鄉鎮 。
於民國三十九年全省重新劃分為十六縣五省轄市的行政區域劃分,乃將台南縣分而增設雲林、嘉義兩縣,斗六鎮為雲林縣縣治所在,新設雲林縣由歷史來看實際上應是恢復雲林縣之名。
民國七十年斗六鎮改為縣轄市斗六市。
現在石榴班位於斗六市東北方位置,由榴北、榴中與榴南里三個社區組成,石榴班為一西北至東南向的橢圓形聚落,由台三線(石榴路)及中興路、南仁路貫穿成為主要道路,縱貫鐵路行經石榴班西南貫穿至東北,在田仔部設有一石榴站。工業區、陸軍砲兵營、台三線及國道三的設置凸顯該地區的重要性,不管在歷史及地理上均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因此石榴班值得去走一走了解鄉土文化與情懷。
參考書目:
1、諸羅縣志
2、雲林縣採訪冊
3、斗六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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