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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市轉角遇到古蹟2

斗六市古蹟訪查

 

斗六門清代經過清乾隆52年林爽文與道光12年張丙事件之後,社會治安變成很不好!為了安境保民!斗六門設縣丞!於是斗六門縣丞姚鴻道光25年立石碑於斗六福德宮前告示《禁藉差擄搶事件碑》,並施清庄聯保組織辦法!道光28年〈1848〉六月立《清庄聯團會銜碑文》該石柱可能是碑文前的石柱!由對聯推測應該有兩支以上!該石柱是斗六門在歷史上很重要的文物!建議有關單位緊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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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縣官姚鴻清代道光年間任斗六門縣丞!居官廉明!安良除暴!凡有益地方之事,莫不認真整頓,以期成效,倡修廟宇捐建橋樑,士民愛之!奉公祿位於斗六受天宮內!〈錄自雲林縣志稿人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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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建築的保存與再造!審查委員應有長遠的眼光與智慧盡量保持老建築的原貌!評估對四周環境的未來發展!百姓應該有監看的機制!納稅人的荷包才不會失血!《攝於斗六市舊的公正派出所與日本式老宿舍,現在已將改建成鋼構的二手玩具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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