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門  

斗六市早期的風俗習慣

 臺灣雅石文史工作室

摘  要

  區域性的鄉土風俗,不僅是當地文化的展現,尤是當地居民約定俗成的凝聚力量,其現象的養成殊非一時,乃長久群居的智慧結晶,不論從文化學的角度,或者從社會學的視野觀察,都深具意義。

  斗六是雲林縣的首邑,斗六的鄉土風俗直接間接都影響鄰近城鎮的文化、風俗的發展,而雲嘉彰投地區的鄉土風俗也會相互影響,形成斗六地區既獨特又綜合的鄉土風俗等文化現象,這種區域文化現象如果屬於善良的符合現代推廣的自然要傳承發揚光大,先民文化的現象是智慧的抉擇。 

關鍵詞:斗六、鄉土風俗、雲林縣采訪冊。

一、前言:

人群在各種生活中,有其共同的行為方式,而養成共同的習慣,這種共同的習慣就是風俗,也就是習俗。由於風俗是人民生活習俗的一種映現,當然樣多類雜,因此在選材方面也就無法如百科全書式的面面俱到,只能就具有歷史性、特殊性、鄉土趣味的風俗,列為優先收錄的對象,以呈現斗六獨特的風俗。

斗六人早期的風俗十分有特色,因涵蓋範圍極廣,因此本文僅以清代倪贊元在光緒二十年(西元1894年),任雲林縣訓導時所編輯《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的風俗為主體,倪贊元以當時斗六街人、事、物的風俗習慣,詳加記載,資料是十分可靠,內容分為婚姻、喪祭、歲時、居處、衣服、飲食、士習、農事、商賈

、女紅、雜俗等。再細分為若干章節探討庶民生活文化、生命禮俗、歲時節慶、諺語與傳說等,結言呼籲斗六庶民傳承並愛惜一百年前風俗純樸雅緻的特色。

二、斗六人庶民生活文化

(一)飲食: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吃飯皇帝大」、斗六有句俗語「一食、二穿、三做人情」、「食是福,做是祿」等。可見我們的生活和吃東西之間關係是密不可分。尤其斗六土地肥沃,雨量充沛,氣候暖和,物產豐饒,稻禾每年兩次收成,居民三餐日食都是以米飯為主食。茲因交通便利,使得斗六自古以來,山珍、海味、五穀、蔬果四季都有,物產豐富多樣。斗六先民傳統飲食習慣承襲閩、粵系統,加上地方小吃多種烹調方式,因而產生繁多烹飪飲食習性。

《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飲食〉,記載清光緒年間斗六堡的飲食習慣:

魚肉、蔬菜,視家有無。村莊飯、粥多調合地瓜,且食鹽、醬、瓜、笋

等物,最為儉約。若遇村中演劇酬神,則不論生熟賓客爭留到家,備酒相敬

,陳設豐隆,意極款洽。1

由文中可見清朝末期,斗六村莊百姓飲食十分清寒節儉,魚肉、蔬菜,要看家裡的經濟狀況而定。村莊吃飯、粥大多調合地瓜食用,而且食用鹽、醬、瓜、笋等物。假如到了演戲酬神的節日,不論生熟賓客爭相迎接到家,準備酒菜以禮相待,十分殷勤,必定誠心誠意款待客人。因此可見斗六人的特性是逢年過節或演戲酬神的日子裡,特別重視睦鄰而好客的習俗。

(二)衣服:

《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衣服〉描寫清光緒年間斗六堡百姓的衣著:

冬夏著布與葛,少紬緞。士、農、工、賈等級分明,不敢混亂;古詩所

謂「美服患人指」也。士家戴小帽;農、賈多以青布包頭曰頭布。呢羽等物

皆購自內地,惟士織葛布則從附近彰屬而來。俗以紅線結髮辮,無論老幼;

曰紅髻尾。今為童兒有之,壯者此風漸革。2

清朝末年,斗六百姓風俗保守,衣著十分樸實。冬天、夏天穿著布與葛,少數人才穿著紬緞的衣服。士、農、工、商的社會等級分得清楚,不敢混亂;古詩說:「穿著太華麗怕人指指點點。」知識份子戴小帽;農夫、商人多以青布包頭

,叫做「頭布」。尼、羽等製品都是從內地購買,只有士大夫的毛織布、葛布是由彰化附近買來,有個特殊的風俗,無論婦孺老幼喜歡以紅線綁頭髮,稱為「紅髻尾」。到了今天只有兒童還有這個習俗,壯年人已經漸漸改變了這個習俗。

除了《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衣服〉的敘述之外,斗六早期男女的衣服大多是大襟,女性加繡花邊,袖寬四五寸,而身過膝,選色取材男女各異,男性以藍黑為主,女則以青紅為主。衣服的素布,大多經過加工染色,染布的染料,都以天然塗料為主,藍色的染料以木藍、蕃菁兩種為主;紅色則用蘇木,檳榔的果賓為染料。茶褐色染料則取自檳榔、茄萣、芭蕉汁、車輪梅等物。過去衣著用的素布以堅靭耐用為主,通常一件穿上好幾年,破了再補,補了再補,仍捨不得丟掉。

(三)女紅:

《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女紅〉記載:

婦女精勤針黹,不出戶庭。惟蠶桑未興,莫解紡織。斗六紙舖甚盛,貧

家女刺繡之餘,多以裱紙為業,一日可得數十文。3

斗六的移民,大部份來自中國的福建漳州、泉州兩地,少數來自台灣北部客家族群,因此清朝末期斗六的婦女特別殷勤刻苦的工作,秉持著勤儉持家,精勤於刺繡,平時很少走出戶外。只是當時種桑養蠶尚未興盛、不明瞭紡紗織布的技術。斗六當時紙舖已很盛行,貧窮家庭的婦女在刺繡之餘,多以裱紙為副業,一天可得到銅錢數十文的酬勞。

確實斗六地區到了臺灣光復初期,紡紗織布的技術也比外縣市差,所以布料大多來自外縣市。男女的布料式樣相似,以黑布或青布為主;上身穿大襟衫,下身也穿青、黑色澤的長褲。為了防風遮日,頭上皆包著相同布料的包頭巾,經年累月,辛苦地工作。可是若遇上喜慶的日子,婦女們總會好好的打扮一番,上面的圖樣多為雲頭、如意、花卉、蝴蝶等等。平時多穿著「鳳尾裙」及「百褶裙」的衣服,衣服上面以金線、銀線和五彩絲線繡製石榴、梅、菊等圖樣,鑲以花邊

,點綴散花,色彩對比強烈,顯得特別精美典雅細緻。

(四)士習:

斗六清末有龍門書院;龍門書院建於乾隆十八年,位於斗六門堡北方受天宮廟內,建地一分二釐九毫七絲,分兩進南向,前進奉祀朱子文公、梓潼帝君、關聖帝君,後進奉祀制字倉頡先聖,書院擁有學田十甲五分六厘,全是地方士紳捐獻。帶動斗六附近地方讀書尚禮的風氣,因此當時斗六門書香風氣鼎盛,文風薈萃,私塾普及到斗六、林內、古坑等地。自乾隆二十五年至光緒二十年產生不少文科功名,例如林內鄭天球、斗六張覲光、吳兆亨、黃紹謨等三十幾名。

因此《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士習〉記載:

衣食樸素,舉止馴良,尤尚氣節;多以不學為恥,厭薄浮誇。士習頗端

4

斗六當時文人的生活習慣,衣食樸素簡約,舉止溫馴醇厚,更崇尚義氣節操

;大多以不努力學習為恥辱,討厭輕薄浮誇的惡習。因此斗六的士習十分端正可貴。

(五)農事:

斗六地區土地肥沃,灌溉便利,自古以農業為主,除了斗六街之外,村莊大多數都是農田,因此農事十分興盛。

《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農事〉描寫清光緒年間,斗六堡的農事:

田園並耕,一年兩穫。作苦餘閒,或入山砍析薪出街貿易、或糖廍傭工

以資家費,頗耐勤勞。5

斗六清末時期的農民十分刻苦勤勞,清寒持家。農地採田地和菜園並耕制,農田一年可以兩次收穫。農閒時,有的人還必須入山砍柴,將柴火拿到街市販賣或到糖廍做傭工,以幫助家計,生活十分刻苦耐勞。

(六)商賈:

斗六街自古以來就是雲林縣政治、文化、經濟中心,商業交易自然十分鼎盛

《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商賈〉記載:

採貨販賣,多自鹿、笨二港來。斗六街貨物甲於他堡者,前惟紙錢、紙

銀一項;現縣城移駐是間,是四處風從,萬商雲集,頓改舊觀。6

斗六清末時期的商品貨物來源,大多到鹿港、笨港是兩地。但是斗六街的貨物比其他堡還好,以前只是經營紙錢、紙銀而已;自從光緒十九年,縣城由林圯埔移駐斗六街,其間商人從各地蜂擁而來,商機不斷,斗六街頓時改變舊觀。

(七)居處:

斗六人早期居處形式大多沿襲閩南,大體分為獨立式與連棟式兩類,前者為普通房屋,後者為街市店舖,市區以建磚、瓦為主,鄉村多以竹木柱樑為主。土角為壁,茅葺為頂,也有以瓦為頂。

房屋形式最簡單的是三間橫排,叫做「三間起」,中間是正廳,左邊是大房

,右邊是二房。三間不足居住的,兩旁各建築一間,叫做「五間起」,再行增建廂房,叫做「護龍」,與正屋構成ㄇ字形,中留空地,叫做「埕」,作為曝晒穀物之用,廚房在大房下護龍,俗稱廚房或灶腳。

《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居處〉記載:

地少杉木,房屋楹柱多以莿竹為之,上覆以瓦;村莊則茅舍為多。雖存

古樸之風,然易於失火。近有以桂竹剖破蓋屋者,耐久則不及瓦,而一易可

七、八年。7

早期斗六地方生產少量杉木,房屋楹柱建材大多以莿竹為主,屋頂上覆蓋瓦片;村莊茅舍比較多。雖然存有古樸之風,但是容易失火。近來已以桂竹剖破來蓋房屋,但是不及瓦片耐用,而且七、八年就要換一次。

(八)雜俗:

根據《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雜俗〉記載:

俗尚迎神演戲,街衢莊社一年數次;餘積貲財,多備此項開銷。男女好

嚼檳榔,多者日費百錢,俗云可解瘴氣。款客以此為先;閭里雀角及相詬誶

,大則置酒解之或罰羽綵示辱,小則只用檳榔數錢之費,便息兩家一朝之忿

俗尚巫,凡疾病輒令僧道禳之。又有非僧非道以紅布包頭名紅頭司,鄉

人為所愚;倩其貼符作法,鼓角諠天,跳舞達旦,曰進錢補運;動費十餘金。

邪說惑人,婦女尤信。8

清末時斗六民間信仰很盛行,風俗崇尚迎神演戲,街頭巷尾、村莊、社區一年數次,一年的積蓄多用於迎神演戲的開銷。男女喜好吃檳榔,一天最多要花費銅錢百錢,風俗認為可以去除瘴氣。款待賓客吃檳榔為優先;鄰里有糾紛吵架之事,大的事件設酒宴排解或罰送羽毛綵衣表示慚愧,小的事件只用數十錢的檳榔排解,便可化解兩家一時的怒氣。

風俗也崇尚巫術,有疾病時常請和尚與道士祈福。又有百姓會請既不是和尚也不是道士只是用紅布包頭的紅頭司,貼符作法,鄉下人多被愚弄;有時請他們作法,打鼓吹角鬧聲諠天並且跳舞(起乩)通宵達旦,謊稱送錢補運,每次費用要十餘金。這種邪說迷惑人心,但是婦人往往深信不疑。

斗六至今民間信仰依然很盛行,每年農曆三月三日媽祖生日,斗六地區必備流水席宴請外來賓客,雖然浪費,卻為斗六民間信仰的特色,至今斗六還盛大舉行媽祖文化節慶祝。斗六中華路巷內八十年代以前確實有許多紅頭司公,替人收驚解運,近年民智略開,故已少見。斗六人早期喜好吃檳榔,風俗認為可以去除瘴氣,此習俗現今已改變很多了,檳榔攤與檳榔西施比外縣市殊少。

三、斗六人生命禮俗

人的一生歷程中,有豐富多采的生命禮俗,自出生、成年、結婚至老死,每一個生命週期和成長階段猶如一個關口,每一個關口中都有許多儀式協助度過關卡,強化生命的價值與神聖,可說是基於對生命的尊重,畢竟人的生命不應該輕易受打擊的,因此,必須以尊重的態度面對生命的每一階段關卡。

(一)婚姻:

結婚是人生中一件大事,斗六的風俗為了表示婚姻的重視,在古代禮儀上就定有「大禮」,在法律上定有婚約,大禮就是問名、訂盟、納采(或稱納吉)、納幣(或稱納徵)、請期、親迎(或稱迎娶)等儀式。

斗六早期的婚姻風俗記載在《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婚姻〉裡9,以下徵引原文並逐條說明:

1.問名:媒氏送女庚帖於男家,尊長即晚焚香告神,置清水一碗於神座側,

以無蟲蛾飛投水中為吉;又須三日內家中無事,並無傷煞雞犬、毀

壞器物;或問神算命皆吉,然後議婚訂盟。

斗六的問名習俗是在男家徵求女家同意聯婚之後,接著進行問名的儀式。在議婚初期由媒人送女子庚帖(生辰八字),寫明女子出生、年、月、日、時及三代祖先之姓氏、經歷等內容給男方,男方長輩當日晚上將此置於家中神案上,燒香向神明及祖先問卜求吉凶,放清水一碗在神座的旁邊,三日內以無飛蛾蟲子投入水中為吉;又須經過三天之後家中人丁平安無事,又無傷煞到雞犬,也沒有毀壞器物的事情;同時問神、算命都認為是吉兆,然後男家才同意議婚訂盟的事。

2.訂盟:用番銀、紅彩、大餅、檳榔;殷實家則加禮盤等件。女家隨其輕重

而報以紬緞、刺繡之物,隨將大餅分送親友。納聘亦然,親友至期

為之燦粧。

斗六的訂盟習俗又稱為訂婚、定聘、小聘、攜定、文定等。訂盟送定時須選擇吉日,由男方攜帶聘禮前往女家。一般人家攜帶番銀、紅彩、大餅、檳榔;富有人家才加送禮盤(金花、金手環、金戒指、金耳環、羊豬、禮燭、禮香、禮炮

、禮餅、蓮蕉花盆、石榴花盆)等件。女家按照禮盤的輕重回報紬緞、刺繡等物

,將大餅分送給親戚朋友。納聘也是如今,收到禮餅的親友到時候也必須送禮到女家中祝賀稱為「燦粧」或「添粧」、「添箱」。

3.完聘:合納采納幣為一禮,用婚啟拜帖往復。聘金銀連訂盟以四十元為率

,仍備禮盤、大餅、檳榔,又豚肩、老酒、燭、炮之類,豐儉稱家

之有無。女家亦隨其輕重報之。

斗六的完聘習俗是所有的致送聘禮聘金的過程全部完成。完聘也可以納采、納幣合在一起舉行,用婚啟、拜帖互相往來傳喜訊。聘金合訂盟以四十元為準則

,仍須準備禮盤、大餅、檳榔、豬肩、老酒、燭、鞭炮等禮物,聘禮的多寡要看男家的經濟狀況而定。女家也會看聘禮的多寡而回報。

4.請期:男家將日課送女家覆看,不別具儀,俗多於完聘時並送。

斗六的請期習俗是男家將結婚吉日送到女家觀看,不再舉行特別儀式,大多於完聘時一起完成。

5.迎歸:多在歲杪。少用花轎,因轎價甚貴,動輙數十金故。俗率用小轎。

或借四轎,而工價仍須十金左右,經紳士稟官平定價錢。迎歸日以

二童子放炮前導,禮物在後。媒氏須多備小炮以分舅仔,曰舅仔炮

。轎夫、腳夫約用十餘人,富貴家則親迎無定。又有完聘時而順迎

歸者,則兩家從儉也。

新婦將上轎時,登廳堂拜祖先父母畢,備席堂上,父母兄弟姊妹同

席勸飲,謂之分姊妹飯。

婦至婿門,即備紅米丸湯款內外諸人,取團圓之意。古時,令一童

子向轎前揖而請出,別擇夫婦齊眉、兒孫遶膝之老婦人扶新婦出轎

入房,然後行合巹之禮。

翌早,婿同婦拜神祇、祖先、翁姑及諸尊長,各賜以銀;婦獻茶,

亦各賜以銀,多少貧富不等。

三日,請新婦出廳,備席堂上,擇諸母姑妗及未嫁女陪坐。初,新

婦居客位;三巡酒後,乃易主位酬賓。即於是日或次日入廚房理中

饋之事。

三日,富貴家行親迎之禮,小舅子即於是日往拜婿家,名曰探房,

亦名換花。

四日或五、七日,婿同婦回門拜婦家,尊長各賜以銀曰結衫帶;備

席宴後,婿、女乃辭歸。

俗喜贅婿,只須訂盟,不索聘禮,或議一外孫傳嗣。贅入幾年後,

方喜別出居住。女家如此;男家稍貧無力者,亦往往從俗。然究鮮

始終若一。

斗六的迎歸習俗又稱「迎娶」。斗六人早期的迎歸日期多在歲末。很少用花轎迎娶,因為花轎價錢很貴,時常要價數十金的緣故。風俗大多用小轎。有時借四頂小轎,但是工錢仍須十金左右,曾經透過紳士向官方稟告才平定價錢。迎娶當天以二位童子放鞭炮作前導,禮物排在後面。媒人須多準備小炮分給舅仔,叫做「舅仔炮」。轎夫、腳夫大約用十餘人,富貴人家親迎往往超過這個數字。也有人在完聘時就迎娶,那麼男女兩家就節省許多了。

斗六的特殊風俗是新娘將上轎時,要先登廳堂拜見祖先父母完畢,準備酒席在廳堂上,父母兄弟姊妹在席間勸飲,稱為「分姊妹飯」。

新娘到了夫婿家門,馬上要準備紅圓仔湯款待內外參觀的人,取團圓的意思

。古時候的禮俗,叫一名童子向轎前作揖並請出新娘,特別選擇恩愛夫婦、兒孫滿堂的老婦人扶新娘出轎子進入洞房,然後再進行結婚之禮。

第二天早上,新郎、新娘拜神明、祖先、翁姑及諸位尊長,長輩要賜銀子給新娘;新娘獻茶,各個來賓要賜銀子給新娘,銀子多少要看貧富狀況而定。

到了第三天,請新娘走出廳堂,準備酒席在堂上,邀請姑母、舅媽及未嫁女生陪坐。酒席開始,新娘坐在客位;三巡酒之後,才換主位來打答謝賓客。就在當天或第二天進入廚房料理用餐之事。

結婚後第三天,富貴人家舉行的迎親禮儀,小舅子在當天前往拜訪女婿的家

,名稱叫做「探房」,也稱為「換花」。

結婚後第四天或五、七天,新郎和新娘回去拜見娘家,娘家尊長各賜銀兩稱為「結衫帶」;準備酒席宴請後,新郎和新娘才請辭回家。

斗六早期的風俗喜好招贅女婿,招贅女婿只須訂盟,不須索取聘禮,有的家會商議得一名外孫傳宗接代。招贅幾年後,才可以搬出去居住。女家招贅都會遵守這個習俗;男家家境稍為貧窮無力的人,也常常遵從此一風俗。但是經過考究結果招贅後的約定很少能始終如一執行的。

6.完婚:親戚慶賀,不論輕重,各宜備酒酬謝;新婚親到客家催請。為女家

燦妝,則無酬客之禮。

斗六的完婚習俗,親戚朋友都會前往慶賀,不論賀禮多少,都會準備酒席酬謝親戚朋友;新婚的家屬都會親自到客人的家催請。親戚朋友都會為女家祝賀添妝,但不必再有酬謝賓客的禮儀。

斗六早期的婚姻風俗除了記載在《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婚姻〉之外,斗六人的結婚還有其他禮俗,大多數在婚前幾天,女方必須準備嫁粧,準新娘必須挽面。男家並於婚前擇吉「安床」,當晚拜祭床母。

迎娶新郎一大早沐浴更衣,在父親的引領下,祭告祖先,然後由媒人和儐相六或八人陪同,隨轎前往女家。在新郎未到女家之前,新娘要和姊嫂一起會餐,稱 為「食姊妹桌」以示依依不捨之情。吃完之後,新人化妝,穿上婚服,在閨房等 候新郎。新郎到了女家,新娘離房到客廳,祭拜祖先、神明,叩別父母,接受新郎獻花。在吉時,隨新郎由西階步行,並由好命婆扶持上花轎。女家放爆竹,關 門以示不歸。新娘上轎後,在起轎的地方丟下扇子,稱為「放扇」或「送扇」,俗謂「送扇不相見」,也有稱為「放性地」把不好的習性留在娘家,出嫁之後,改過不良習性。新娘在轎內要哭幾聲,俗稱「哭好命」。花轎之後,蓋竹篩,篩面畫八卦及太極圖或寫「百子千孫」,有避邪功用。迎娶的隊伍,一路爆竹鑼鼓, 喜氣洋溢,顯得非常熱鬧。

到了男方家,花轎停在門前,男方家孩童端茶迎轎,在吉時,將花轎抬入門內,出轎前,新郎用扇(春風得意扇)在轎頂打三下,又用腳踢轎門三次,表示新郎的威嚴,今後新婦百依百順。

接著由孩童端裝有柑桔兩個的盤子到新娘前,新娘用手摸摸柑桔,並給童子紅包。桔子表示吉(吉的諧音);柑音甘,表示甜蜜;而盤盒表示家庭圓滿。新娘由媒婆與新郎手拿竹篩覆蓋新娘的頭,有避邪和表明貞節之意。

新娘下轎後要「過火」,跨過放置火炭的烘爐或把火放在瓦上,也有放一片瓦,讓新娘踏過去,把瓦片踏破,具有過渡的象徵意義。炭與「傳」諧音,具有傳宗接代,多子多孫的意義。新郎與新娘過堂之後,同拜天地、祖先尊長,而後行交拜禮,交拜完畢後,才送入洞房。

(二)喪祭:

 論語上說:「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關於人死後的一切喪葬祭祀之事

,我國自古以來便很重視,台灣目前通行的喪葬禮俗很多都源自古禮,只是因為地域、時代、信仰的不同而有所變化。事實上,每一套喪葬習俗,其背後都有其賴以支持的信仰,每一道儀節的內容,都有其設計的構思,每一種禮制的流傳,也必有其適宜生活的效能,台灣的喪葬禮俗相當複雜,而且常常因為地區不同,習俗也有所差異。

斗六人的喪葬習俗相信先人雖死,靈魂猶存,後代子孫仍需要依禮供養祖先,斗六早期喪祭的習俗記載在《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喪祭〉:

父母病危,移出堂上,取古易箦之義,曰搬鋪。既絕,披髮哭泣。即刻焚香燒紙銀,燭火長明,寓可照冥路意。

屍忌貓,俗傳貓跳過,屍即起行如生,逢人緊抱不脫,過門限或被物衝礙則倒。故子孫夜睡於屍側,曰守鋪;一以盡孝心、二以防不測。

將殮,先沐浴。水期潔淨,故子孫持新缽往溪邊取水;投錢數文,曰買水。

浴罷更衣,含飯屍口,備物以祭;每品子孫箸箍少許,唱明「進奉」,曰辭生。

辭生畢,仍扶屍就床。以帛縱一條蓋首至足,橫或七條或五條周身包裏。將帛餘長裂開,條條左右交互密結,不露屍跡;當胸處加以紅緞蓮花一朵,曰殮組

。此禮視祖傳或有或無,不為通例。

屍在鋪,親戚往吊,謂之探鋪。出嫁女及其兒孫女歸。至中途即泣。曰哭路頭。

屍扶置棺內曰入木,即殯也。若母死外家相離不遠,必待外家前來審視,方敢蓋棺。外家至,兒媳卑幼必匍匐出門接,稱家之有無禮儀。請外家親封加釘。如此,則外家無異言。

俗少停棺;既殯即葬。曰出山。親戚備牲醴祭奠,曰上路,謝以紅白布或五色布及發粿、韭菜之類。虛餻俗名發粿。韮土話與久同音,取發達久長之意。備豬羊全付者,則謝以銀至少六元、多十餘元。出山時,富貴家則具禮儀,請官紳點主並題銘旌。親朋戚友題贈聯軸,白衣冠送其出山;行至半途,主人跪辭再三

,客乃歸。葬畢,舉家再行巡視,曰巡灰。

臨喪,不論貧富,俗好延僧道誦經禮懺,鼓樂弄鐃;一人登壇者曰開冥路,三人登壇者曰大冥路,五人登壇者則曰午夜;蓋自午至夜相繼不絕也。又有做一朝者,俗名功德或名功果,則先一夜排場;次日經懺既畢,普渡孤魂,如七月盂蘭會,須附進親友備性醴等物助之;祭畢,仍將原物送還親友,喪家須費數百金

置靈座,朝夕祭尊哭泣。七七之後,即做百日,卒哭;謝弔者以餻粿,謂之答紙。士家則須百日豐足。百日後朔望祭奠,曰做孝。期乃止哭,仍朔望祭奠而已。期而小祥,再期而大祥禫始除服。士家皆然;若民庶則視死者年紀老幼,自百日至除服,序次減少,各無滿足。

俗少大宗,各祭於家,一年凡數次,自忌辰以外,元旦、清明三日節,端午

、中元、重陽、冬至、除夕皆祭,或用三牲或用品饈,無定所。10

斗六人的早期喪葬習俗,父母在病危時就移出廳堂,是取古代易簀的習俗(簀音ㄗㄜˊ床席 ),叫做「搬鋪」。人已經氣絕了,家人便披髮放聲哭泣。馬上焚香燒紙銀,燭火讓它通明,據說可以照明通往冥路。

屍體最忌諱貓跳過,習俗傳說被貓跳過,屍馬上起來行走好像生人一般,遇到生人會緊抱不放,經過門檻或被物阻礙才會倒下。所以子孫晚上要睡在屍體的旁邊,叫做「守鋪」;一方面以盡孝心、二方面以防不測的事情發生。

將入殮時,要先將屍體沐浴。要潔淨的水,所以子孫要拿新的缽到溪邊取水

;投下銅錢數文,叫做「買水」錢。

屍體沐浴完畢,換衣服時要讓屍口含飯,還要準備食物來祭祀;每種食物子孫用筷子箸挖一些,說明要「進奉」,這個動作叫做「辭生」,即食華離開生前環境前冥路。

辭生完畢,便扶屍體上床。以一條縱的帛布從頭蓋到腳,用橫的帛布七條或五條將身體包裏。將剩下的帛布裂開,每一條左右交互密密結合,不讓屍體露出

;在胸處加上紅緞蓮花一朵,叫做「殮組」。此種禮俗要看那一家祖先有沒有傳下來,並不是風俗上的通例。

屍體在床鋪上,親戚前往祭拜,稱為「探鋪」。出嫁的女兒和她的兒孫女回來。到了半路中途就要哭泣,叫做「哭路頭」。

將屍體扶入棺木內叫做「入木」,就是「殯」的意思。假如是母親死亡而外家離此不遠,一定要等待外家前來審查探視,才可以蓋上棺木。外家到了,兒子

、媳婦不論大小都要匍匐爬行出門迎接,這是讓人稱讚家裡是否懂得禮節的儀式

。請外家親封棺加釘。能如此按照禮節規矩行事,那麼外家才會無異議。

斗六風俗很少停棺;已經出殯就要下葬。出殯叫做「出山」。親戚要準備牲醴祭奠,稱為「上路」,喪家要回謝紅白布或五色布、發粿、韮菜之類的物品。虛糕俗稱「發粿」。韮土話與「久」同音,取發達久長之意。準備豬羊全付的親戚,就要回謝銀幣至少六元最多十餘元。出山時,富貴人家特別有禮儀,聘請官員和士紳點主並題銘在旌旗上。親朋戚友會題贈送來輓聯卷軸,喪家要穿白衣戴白帽送死者出山;走到半路,主人要跪拜再三辭請,客人才會回去。下葬完畢,全家再巡視墳墓,叫做「巡灰」。

到了要出山之前,不論貧富,風俗喜好聘請僧徒道士誦經禮懺,鼓樂弄鐃;一人登壇叫做「開冥路」,三人登壇叫做「大冥路」,五人登壇叫做「午夜」;大概出山前從中午到午夜誦經禮懺相繼不絕。又有做一朝的,俗稱作功德或作功果

,就要在前一天晚上排場;第二天白天頌經懺完畢,普渡孤魂,比照七月盂蘭會

,須附近親友準備性醴等物贊助;祭祀完畢,將原物送還親友,喪家須花費數百金。

設置靈堂,早晚祭拜哭泣。七七四十九天之後,便做百日,結束哭泣;用餻粿答謝祭拜的人,稱為「答紙」。士大夫家就須要百日豐足。百日後每月初一十五才祭奠,叫做「做孝」。滿了一年就要停止哭泣,只要在每月初一十五祭奠而已。期年稱作小祥(祥:喪祭名,父母之喪,滿一年稱小祥。),再期年稱作大祥禫(禫音ㄊㄢˇ指父母之喪解除孝服所行的祭祀。大祥禫指父母喪滿二週年。

),三年喪期滿才可以除去喪服。士大夫家也都是如此;若是平民百姓看死者年紀大小,從百日到除服,依序減少,各無一定。

斗六風俗很少以大宗為主的集中祭祀,凡喪家各自在家祭祀,一年大約幾次

,除了忌辰之外,元旦、清明等日,端午、中元、重陽、冬至、除夕也都要祭祀

,有的用三牲,有的用精美食物,沒有固定的場所。

 以上是倪贊元描述一百年前《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喪葬〉的習俗,斗六的喪葬習俗大多還保留中國人早期的傳統。基本上,斗六地區的喪葬活動是由一系列的儀式所組成,整個過程大致可分為四個階段,就是臨終處理、入殮停柩

、出殯安葬、完墳謝土等。

1臨終處理,是指人在彌留狀態時的一些準備工作,包括穿壽衣、買紙轎,以備斷氣時「燒轎」向天庭報告死亡的消息、通知親友等等。斗六民間習俗

,老一輩的人,在知道自己大限即將來臨時,都會堅持「死要死在自己的家裡」

,這是一種落葉歸根的傳統思想,同時也代表壽終正寢的「好命」觀念,所以即使在醫院已經病得不行了,也要想辦法趕回家。

2入殮停柩,是喪葬活動的第二階段,殮的工作又分為小殮和大殮。小殮包括沐浴、化妝、換壽衣,大殮是指入棺,買棺木又叫做「買柴」,「柴」,是台灣話對棺木的雅稱,也叫做「壽木」,這是斗六人對不吉利之物給予以吉利化的轉化手法,藉以避開不祥。

在這段居喪期間,家人應穿著樸素,習俗上直系親屬不理髮、不刮鬍子,並且百日之內子孫均需「帶孝」。另外,人過世之後的第七天稱為「頭七」,要請僧道誦經做法事,也叫做「做功德」,用意是為死者積功德,以免他在陰間受苦受難,這是斗六民間辦喪事時非常重視的一項活動,之後每七天做一次,一直做到七七四十九天,也有另做百日的,都是表達對死者的懷念,安慰並抒發生者的鬱抑之氣。

3出殯安葬,是喪葬活動的第三個階段,出殯,也就是俗稱的「出山」

,正式的說法叫「發引」,也就是哭送亡者上山頭安葬,這段過程當然也要藉助許多儀式來完成。出殯時,由道士或和尚先進行超度亡靈儀式,然後舉行奠祭禮

,也就是日式說法的「告別式」,之後在道士的「發引」之下出殯。到了墓地便可進行安葬儀式。

4喪葬活動的第四個階段「完墳謝土」,也就是監造墳墓和擇日謝土。由於許多斗六人都重視風水,相信風水好的墓地,會使家族興旺,子孫發達,反之

,風水不好的墓地,則會導致家族衰敗,因此墓地的選擇,必須非常慎重。斗六民間的喪葬習俗,以土葬、火葬為主,通常在入殮的時候便開始尋找適合的墓地

,而且都會請專業的地理師或師公來協助打理。等棺木入土,墳墓建好了,便可舉行「謝土」儀式。所謂「謝土」,就是拜謝「后土」,后土就是土地公,因為從此就要請他老人家多多照顧埋在此地的親人,拜謝土地公之後,再祭拜墳墓,整個喪葬儀式,到此才算劃上句點。此後則是忌日、元旦、清明、端午、中元、重陽、冬至、除夕等家祭時的祭祀,台灣人的傳統對祖先的懷念永不終止的。

四、斗六人歲時節慶

歲時節慶是中華文化相當重要的一環,從古代中國到現今台灣,都與人民生活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傳統歲時節慶是依循農曆的歲時節令產生,配合農民耕耘與收成時節,是古時農業社會民眾調節生活作息的重要依據;民俗祭典主要與神明誕辰、成道、或祭祀有關,表現出台灣民間信仰中融合佛教、道教、和神話傳說的多神崇拜自然觀及宇宙觀。歲時節慶祭典都具有「祈福」、「消災」、「天人合一」的性質,呈現出台灣人對祖先的虔敬懷恩,及敬天畏神的傳統。

(一)春節

傳統春節的習俗傳承了數千年之久,它仍具有多重意義。祭祖及拜神反映了中國人一向講究的孝道及倫理;除夕夜圍爐則是全家團圓,共度重要時刻;拜年

、回娘家更是維繫人與人之間的情誼;至於一些看似迷信的禁忌,可視為前人維繫和諧生活的一種方式。大年初一的第一件事是祭拜祖先,稱為「開正」,在神佛及祖先牌位前供奉祭品,燒金紙祭拜。

在春節裡最有意思的是「拜年」,晚輩向長輩,或親友間互相拜年,藉此表達敦親睦鄰問候關懷之意。出門拜年還有一個詩意的名字叫「走春」,有在春天到郊外春遊的意味。親友相遇時,彼此拱手互道「恭喜發財」,家中有賀客臨門

,主人也會準備各種甜食招待,發一點紅包給親友的孩子們沾喜氣。

斗六早期春節的習俗記載在《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歲時〉:

正月元旦至初五,舉家燈火長明,謂之擎燈。男女盛飾,各廟行香。親

友造門道喜,曰拜正。客來請以糖果,曰請乾茶;彼此吉語贈答。備酒相款

曰請春酒。有吹手沿門吹鼓曰吹春。初四日備牲醴、燒紙輿馬,謂之接神。

十五日作上元節,是夜為元宵。廟宇燈燭輝煌。往來焚香不絕,街衢放炮競

勝,多至數十金;童子舉紙燈結伴遊行,照耀如晝。婦人竊聽人語,以占吉

凶,名聽暗卦;即鏡聽遺意。11

春節是現代名詞,斗六早期民間稱為「過年」。斗六人早期過年的習俗,農曆正月初一到初五,全部家庭燈火通明,稱為「擎燈」。男女都穿新衣戴新帽,到各廟宇行香拜拜祈求平安。親友登門拜訪道喜,稱為「拜正」。客人來訪拜年請他們吃糖果,稱為「請乾茶」;互相以吉祥話道賀。準備酒席款待稱為「請春酒」。如果有吹手到門口吹奏叫做「吹春」。初四那一天要準備牲醴和燒紙的車馬

,稱為「接神」。農曆正月十五日是上元節,當天晚上稱為「元宵」。廟宇燈燭通明,往來香客焚香不斷,街道上競放鞭炮慶祝,十分熱鬧,聽說要花費數十金。上元節小孩子提紙燈籠結伴遊行,燈火照耀如白天那麼光亮。婦人偷聽人家說的閒話,用來占卜吉凶,叫做「聽暗卦」,也就是一般所說的鏡聽遺意,婦人拿一面鏡子,在灶前上香禱告,然後出門去暗中聽人講話,以卜吉凶。

「聽暗卦」又叫做「聽香」,是斗六早期特殊的風俗,就是元宵節當天晚上

,夜深人靜的時刻,婦人先在神明前燒香擲筶占卜方向,偷聽人家說話、唱歌甚至相罵的言語,再回家擲筶,判斷某事的吉凶,例如占卜長壽,而聽取的是有關麵線、烏龜的話,則寓有長生不老之兆。

(二)土地公生

農曆二月二日是土地公生,二月二日簡稱「二二」,臺語與「利利」同音,是做生意商家最愛,所以除了農民之外,商家也都供奉土地公。斗六早期土地公生的習俗《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歲時〉記載:

二月二日,商賈各備牲醴祀福神,曰做牙;農家尤重,取古春祈之義。

每歲於是月,斗六街眾迎南北港天上聖母,供奉受天宮,焚香者不絕於道;

十餘日,乃迎神赴別堡。

農曆二月二日,斗六的風俗商人各備牲醴祭祀福神,叫做「做牙」;農家更加重視,是取古代春天祈福之義。每年到了這個月,斗六街民眾就會迎接南港

(新港)、北港的天上聖母媽祖,供奉在受天宮,焚香祭拜的人不絕於道;祭拜十多天之後,才迎神到別的堡去祭拜。

斗六市慶祝媽祖生是農曆三月二十三日,為何一百年前是在農曆二月二日慶祝,值得研究探討。

(三)清明節

農曆三月三日是清明節農曆三月初是中國傳統的清明節。「清明」最初指的是節氣。在我國傳統的曆法中,把一年分成二十四個節氣,用來反映氣候變化和指導農業生產,而「清明」就是其中之一,時間大約在「春分」之後,「穀雨」之前,換算成國曆,約在四月四日或五日。在《淮南子》一書中記載:「清明」是在冬至過後的一百零六日,也是「春分」後的第十五日,這時候萬物潔淨,空氣清新,風景明麗,花卉草木在這樣的環境中,呈現出欣欣向榮的景象,所以叫做「清明」,所以深受人們的喜愛。

斗六早期清明節的習俗記載在《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歲時〉:

三月三日及清明節,家食薄餅,備牲醴品饈祀先,並祭墓。祭時,附近

有人,各以所祭糕粿贈之:或僅以紙錢掛墓,曰掛紙。

農曆三月三日到了清明節,家家都吃用薄餅包裹的潤餅,準備牲醴各種菜餚祭祀祖先,並舉行掃墓祭墳。祭墳的時候,附近如果有人,用所祭祀的糕粿贈送他們,叫做「挹墓粿」:或只有用紙錢掛墓,叫做「掛紙」。

「潤餅」是類似春捲,以麵粉為薄餅,再以薄餅包裹各種菜餚食用。現在斗六市民還保留農曆三月三日清明節吃潤餅的風俗。

「挹墓粿」是斗六早期培墓結束時,要放鞭炮,以前的孩童沒有零食吃,會聞聲趕到,培墓的人將糕餅分給他們叫做「挹墓粿」;「挹」臺語唸(一ㄡ、)。現代斗六百姓經濟已改善,「挹墓粿」的習俗已消失了。

「掛紙」在斗六的習俗中還保留,稱為「壓墓紙」,就是祭墳完畢時,將墓紙用小石頭壓在墳墓上。掛紙時,先要將生長在祖先墳墓上的野草,用鋤頭或鐮刀整理清除,在用小石頭或磚塊將墓紙壓在墳上,表示這個墳是有後嗣的,否則很容易被人誤以為是無主的孤墳,而受到破壞。墓紙分為白色、紅色、黃色的古仔紙以及五色紙(紅黃藍白黑)兩類,現在則多用五色紙,其用意是蓋厝瓦或表示子孫已祭拜過。

(四)浴佛節

農曆四月初八日世是浴佛節,這天是釋迦牟尼佛誕辰,《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歲時〉記載:

四月初八日,僧侶奉佛沿門作歌,曰洗佛。又於立夏日,家食匏子和大

麵作羹,俗以食之令人肥白。

農曆四月初八日,斗六有特殊的風俗,僧侶、和尚奉佛像到門口訟經,叫做「洗佛」或稱「浴佛」。又於立夏的那一天,家家戶戶吃匏子和肉羹大麵,風俗的習性認為吃了會令人肥白。

浴佛節傳說是釋迦牟尼佛誕生時,天空傳來飄飄仙樂,並有仙女散花,九龍吐珠水為初生的釋迦沐浴,所以民間才定為「浴佛節」。早期斗六人認為立夏當天吃匏子麵,據說可以進補使人肥白,並可以「補老父」,是充滿孝親的民俗習俗,在工商業發達的今天顯得特別有意義。尤其子女求學上班不在身旁,立夏這一天能煮鍋匏子麵一起吃,父母親會覺得特別快樂。

(五)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是端午節,照我國傳統民間習俗,端午節與春節、中秋節是一年的三大節日之一。端午節又叫「五日節」、「五月節」、「端五節」、「重五節」、

「端陽節」。

斗六早期端午節的習俗《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歲時〉記載:

五月初五日,俗名五日節。家以竹葉包糯米為粽,所謂角黍;用以投贈

。製繡囊,實以香屑,曰香袋,令小兒佩之,門懸蒲艾、飲雄黃酒以袚不祥

,並辟邪氣。又斗六街外,嘗以竹圈周圍團結大炮,掛於竿之末,高四、五

丈;眾以炮引火擊之,圈內炮響,則將所賞銀物奪歸;如奪得錦標之狀,曰

打炮城。

農曆五月初五日,斗六民間俗稱「五日節」。家家戶戶用竹葉包糯米為粽,叫做「角黍」;用以投入河中或贈送親友。製作繡囊,包香屑,稱為「香袋」,贈送給小兒佩帶具有驅使蚊蟲的功能。門口懸掛蒲艾避邪、飲雄黃酒來除災祈福,並辟邪氣。

斗六街外,用竹圈作大炮,掛於竹竿末稍,高四、五丈;眾人用小炮引火攻擊它,若擊中竹圈內炮響,就將所賞銀物拿回家;好像奪得錦標一樣,所以叫做「打炮城」。

粽子古稱角黍、筒粽,原是南方的一種用竹葉把米包起來煮食的風味小吃,相傳屈原因愛國憂民投江自盡,人們為了敬愛他,於每年五月五日將白米裝在竹筒內,投入江中給魚類吃,以防止魚群去毀壞了忠臣的軀體,流傳到今天,已經有二千多年的歷史了。

斗六端午節當天給小孩子佩帶長命縷(在手腳繫五色絲縷)、香包(以綢布內包香料、檀香而成)等風俗,斗六人相信在端午節當天午時,到井邊取水,密封瓶蓋,擺在神案底下,稱為「午時水」,這種水據說不會腐臭,日後小孩子發燒時,喝了也可以退熱。

另外斗六早期端午節舉行「打炮城」的活動十分特殊,「打炮城」又稱「擲炮城」,就是在寺廟廣場豎立十支二、三樓高的竹竿,上端掛著一隻類似四周有洞口的城門標物,裡面放一串小炮竹,這就是「炮城」,然後由觀眾用點燃的竹炮,從下面擲向炮城,誰投的小炮竹引燃了城內的炮竹,就可以得到獎品。這個民俗活動很有意義,希望市公所能恢復舉辦。

(六)半年節

農曆六月,一個年差不多已過了一半,所以斗六早期民間有做「半年節」的習俗。《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歲時〉記載:

六月初一日,以米粉為丸祀神,取團圓之意;曰半年丸。此俗今少。

農曆六明初一日,用米粉作成丸狀祭祀神明,取團圓之意;稱為「半年丸」

。此種風俗今天已很少了。

「半年丸」就是湯圓,湯圓以糯米磨成漿,瀝去水分,搓成紅、白兩種顏色

。糯米具有黏性搓成圓形,「黏」的寓意是「家和、團結」,「圓」是「圓滿、團圓」,配以甜湯表示甜蜜。斗六人至今還喜歡吃甜湯圓,斗六街上尚至今有幾家聞名的甜湯圓小吃店。

(七)七夕、中元節

農曆七月七日夜晚,俗稱「七夕」,相傳是天上的牛郎和織女一年一度天河相會的日子。

逢「七夕」,民間的婦女有乞巧的習俗,故有人稱為「乞巧節」;又因這個節日的主要活動者是女性,也稱為「女兒節」或「少女節」。在許多傳統性的節日中,是最富有浪漫氣氛的歲時節慶,所以又有「中國的情人節」之稱。另外七夕也是「註生娘娘」及「七娘媽」的誕辰。

每年農曆的七月十五日是「中元節」,也是民間俗稱的「中元普渡」。所謂「普渡」,原是普遍超度孤魂野鬼的意思,中元本是中國道家祭祖的日子,再加上「目蓮救母」等感人的民間傳說,就形成普渡的習俗了。人們為保有生活的平安,不僅婚喪喜慶皆不敢輕舉妄動,每戶人家都要供奉菜飯,這種祭祀,俗稱拜「好兄弟」,祭祀「好兄弟」的活動在七月十五日達到最高潮,這天也就是我們俗稱的「中元節」;道士們以誦經作法事和準備三牲五果普渡孤魂野鬼,舉行「普渡」的祭儀,用牲禮酒食祭祀孤魂野鬼以防止祂們作祟。

斗六早期七夕節、中元節的習俗記載在《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歲時〉:

七月初七日。士子為魁星誕。是日世傳為牛女渡河,巫家以為七娘誕。

登壇說法,鼓角諠譁;兒女多惑其術,冀為解危消災。臨期赴會,日過關限

度。俗尤尚中元普度,即佛家所謂盂蘭會也;村莊朔望晦皆祭。斗六街及各

境,是月下浣共打醮六、七天。祭時燈火爛熳,陳設極豐;祭畢;將棚廠八

柱米飯分發孤老。

農曆七月初七日。讀書人稱為魁星誕辰。當天傳說是天上的牛郎和織女一年一度天河相會的日子,道家認為是七娘生日。當天要吹登壇說法,吹鼓角諠譁;婦女多迷惑他們的法術,希望能替她們解危消災。到了當天都會去赴法會,認為當天過了就無效了。風俗更崇尚中元普渡,就是佛家所說的「盂蘭盆會」(「盂蘭盆會」是由印度傳入中國「盂蘭盆是梵音,意思是解救亡故祖先在地獄受倒懸刑之苦。);村莊從七月一日祭祀到十五日。斗六街及和各境外村莊,當月下旬一共打醮六、七天。祭祀時燈火燦爛通明,陳設祭品十分豐盛;祭祀完畢;將棚內祭品米飯分發給孤獨的老人。

斗六至今「七娘媽」的誕辰和「中元節」的「中元普渡」活動十分重視,每年均盛大舉行。

(八)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相傳是太陰娘娘月神的誕辰。在當天晚上,都會在屋外庭院擺設香案,案上放置香爐、燭台,燃燭焚香,用柚子、西瓜、月餅來敬奉月神,並且由婦女兒童負責祭拜,祭拜結束後,一起喝「團圓酒」,吃「賞月飯」,嚐「團圓餅(即月餅)」。而這天回娘家探親的婦女,必須返回婆家團圓,民間有「寧留女一秋,不許過中秋」的俗諺,

柚子是斗六中秋節的名產。斗六人以為吃柚子可以使眼睛明亮;女孩用柚皮擦臉,可以使皮膚細潤。而柚子的「柚」和庇佑的「佑」同音,更使人喜歡它,大家都希望用它來祭拜,可以得到神明的庇佑。

斗六早期中秋節的習俗記載在《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歲時〉:

八月中秋節,家以月餅祀福神;村莊演劇酬謝,仿古秋報也。斗六街於

中秋節前後,夜間迎本土福神遶境,火把動至數千枝,往來繹絡,頗為熱鬧

農曆八月中秋節,家家戶戶以月餅祭祀土地神;村莊演戲酬神,仿效古代秋報的習俗。斗六街在中秋節前後,夜間迎土地公遶境,火把常常超過數千枝,往來人潮繹絡不絕,十分熱鬧。

斗六市農曆八月中秋節夜間迎土地公遶境活動,至今風俗已消失,建議有關寺廟能恢復舉辦。

(九)重陽節

農曆九月初九日為「重陽」,又稱「重九」節;「九九」與菊酒諧音,所以要喝菊花酒。九月已是秋天菊花盛開,故九月又稱「菊月」。

重陽節是文人雅士飲酒、賞菊、登高、賦詩的節日,民國三十年,教育部順著民間重九登高的習俗,訂定國曆的九月九日為體育節,以推展國民體育。民國六十三年內政部為敬老崇孝,核定重陽節為「老人節」,增加了重陽節的精神內涵。

斗六早期中秋節的習俗記載在《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歲時〉:

九月九日重陽節,家祀祖先,俗少登高之會。童子於是節前後,製各樣

風箏送入雲霄;夜繫小燈籠於箏線,朗若巨星。

九月九日重陽節,家家戶戶祭祀祖先,風俗很少舉行登高健行活動。孩童在重陽節前後,製作各色各樣的風箏送入雲霄;夜間提小燈籠綁在風箏線上,光亮好像天空一顆巨星(放天燈)。

由文中可知斗六早期重陽節有放風箏和天燈的習俗。至今斗六這兩種風俗還保留,斗六人文公園黃昏時,可以看到許多孩童在放風箏,因此斗六人文公園應極力爭取保留,不要讓臺糖公司收回。

(十)冬至節

冬節就是冬至,時間在陽曆十二月二十二日或二十三日。依照我國傳統的曆法,以五日為一候,三候為一氣,一年又分為十二節和十二氣,合稱為二十四節氣,而冬至就是二十四個節氣中的一個。「冬至」又稱為「至節」,因為它是「陰極之至」、是「陽氣始至」,也是「日行南至」的節日。又由於冬至過後,新年就在眼前了,所以又有「冬節大如年」的說法,意思是說冬至的禮俗和年節相差無幾。

斗六早期冬節的習俗記載在《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歲時〉:

冬至節,家作米丸祀神與祖先,門窗各粘一丸,未詳所解。冬至前後自

十月至十一月、二月,村莊皆演劇酬神曰謝平安。

冬至節,家家家戶戶作湯圓祭祀神和祖先,門窗各粘一粒湯圓,但是不了解它的用意。冬至前後自十月至十一月、二月,村莊都演戲酬神叫做「謝平安」。

斗六至今在冬節的前幾天,家家戶戶都要準備應節的祭品,除了一般的祭品外,還有「圓仔(湯圓)」及「菜包」。湯圓是中國人很早就製作發明的一種食物

,在古時候稱為「牢丸」或「粉圓」,是糯米製成的一種食品。在冬至前夜,先把糯米浸水,用石磨磨成米漿,壓榨水分,成為「圓仔棲」,然後動員全家大小把它搓成團子(俗稱圓仔),分為紅、白兩種,紅的是用「紅花膏」染成。而以前富裕人家,也有搓成數倍大的「圓仔」,裏面包著糖和土豆麩(花生研磨成粉

),紅白各六顆,稱為「圓仔母」,不論是「圓仔」或「圓仔母」,因為在冬節使用,所以又稱為「冬至圓」。吃了冬至圓,帶有象徵團圓及添歲之意;在從前,祭拜之後還以冬節圓粘在門戶、窗戶器具上,認為門窗都有神明,所以必須祭祀

,稱為「餉耗」。

(十一)送神

農曆十二月二十四日斗六早期習俗要大掃除也是送神的日子。這一天,除了祭灶以外,還有「送神」的儀式,將家中供奉的大小神明一起送上天。把神明都送回天上之後,家家戶戶便忙著大掃除,除舊佈新以迎接新年的來到。

斗六送神的習俗《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歲時〉記載:

十二月二十四日,家備牲醴祀神、燒紙輿馬,謂之送神。數日前,各家

淨塵;謂歲將更新也。親友以物相饋,曰送年。

「十二月二十四日,家家戶戶備牲禮祭祀神明、燒紙車馬,叫做「送神」。幾天前,家家戶戶要大掃除;認定歲時將要更新了。親友互相贈送物品,叫做送年。」

(十二)除夕

農曆十二月的最後一天(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古人因為它是一年的最後一天,因此,稱為「窮年」,在台灣又把它稱為「過年」(過了這一天,一年就過去了)。至於過年的這一天的夜晚,叫做「除夕」(意思是過了今晚,明天就是新年了);在本省則俗稱「過年暝」、「三十暝」或「二九暝」。俗話說:「新年頭,舊年尾」。

斗六除夕的習俗記載在《雲林縣采訪冊》〈斗六堡.歲時〉:

除夕,家換新門聯;放火炮,所謂爆竹一聲除舊、桃符萬戶更新也。神

案排紅柑,兩旁發粿一盌,上插以紅春花、飯曰過年飯;候乾,合柑皮炒以

代茶甚美。煮芥菜,待酸食之,曰長年菜。是夕祀神祭先,圍爐飲酒,賜銀

錢於卑幼,曰壓年。舉家博奕為戲,尊長不禁。

除夕當天,斗六家家戶戶換新的門聯;放鞭炮,所謂爆竹一聲除舊、桃符萬戶更新。神案擺紅柑,兩旁發粿一碗,上面插以紅春花、飯叫做過年飯;等到乾了,可以配合柑皮熱炒以代替茶喝十分甜美。煮芥菜,等待酸了再吃,叫做「長年菜」。當天晚上要祭祀神明祖先,全家圍爐飲酒,拿銀錢賜給年齡小的孩童,叫做壓年。全家賭博同樂,長輩不會禁止。

斗六除夕的習俗到今天沒有改變,除夕「貼春聯」使年的氣氛更能顯現出來

。「春聯」據說是由古代的「桃符」演變出來的,貼在大門上具有驅逐鬼怪、避邪消災的作用。春聯的內容通常可以看出人們的希望;常見的春聯例如:「爆竹一聲除舊歲,桃符萬戶更新年」或「天增歲月人增壽,春滿乾坤福滿門」,大門貼上門神,米缸貼「滿」,窗戶貼「春」,畜舍貼「六畜興旺」等,顯現出喜氣洋洋的氣氛。

「辭年」結束後就是「圍爐」(吃年夜飯)了。圍爐時桌下放一個火爐(現在多用火鍋代替),內有炭火,爐的四周放置錢多枚,圍爐象徵團圓,全家不分老幼尊卑圍爐共享天倫之樂,在外工作的人不論多忙,都必須在這時候想辦法回家團圓;圍爐時必須弄得火光熊熊,表示一家興旺的意思。

圍爐吃年夜飯時,最好慢慢的吃,時間越長越好,取其長久的意思(平時不喝酒的婦女及小孩,這時也要勉強喝一口,也表示長久)。所準備的菜餚也都各有各的含義,如:「魚」表示「年年有餘」、「青菜」表示「清吉如意」、韭菜和長年菜表示「長久」、菜頭表示「好彩頭」、魚丸蝦丸肉丸表示「三元及第」等等。圍爐過後,長輩都依照慣例賞給紅包,稱為「壓歲錢」或「過年錢」。

五、斗六人傳說與諺語

(一)傳說:

斗六人傳說是帶有斗六街早期有幾則家戶喻曉的傳說,敘述如下:

1.陳林氏寶的故事(要害瘋寶仔倒,顛倒瘋寶好。)12

斗六市涵碧樓位於城頂街,面朝斗六中山公園,外貌富麗堂皇,是雲林縣唯一具有西班牙式洋樓風格的建物。涵碧樓除建物風格獨特外,最讓地方父老茶餘飯後津津樂道的話題,是獨資興建涵碧樓的婦人陳林氏寶發跡的經過,斗六流傳一句俗諺:「要害瘋寶仔倒,顛倒瘋寶好」。

陳林氏寶,清同治十三年(西元1874年)四月十六日出生於斗六,十二歲從文秀才林慎恩研究漢學,並於二十歲嫁于其夫婿陳成。二十四歲時陳成病故,陳林氏寶於是回到娘家,並投入農業之經略獨立營生。光緒二十四年時(西元1898年)陳林氏寶將經營農業所獲收益用來投資木材及膠灰(燃料),又購買家屋及大批田地。並於宣統三年(西元1911年)時購買當時的「斗六街俱樂部」

,遷居於此。民國五年(西元1916年)開始經營酒類買賣,並在當地首創典當業。此時的陳林氏寶擁有十萬圓資產,每年繳交之稅金達千圓之譜。日本人以「

女丈夫」來形容陳林氏寶在經商及產業經營之成就實不為過。陳林氏寶平時也頗為樂善好施,時常以金錢援助當地雖然貧窮卻有德有能的人。

陳林氏寶在民國八年(西元1919年),在斗六城頂街建造一座雲林縣境內獨一無二的三層樓西班牙式洋房。當時陳林氏寶投入三十二萬日幣(當時白米一斗三角,公務員月薪平均才三十圓,即一個公務員800年的薪水),並聘請當時設計台北總統府的日本人入江先生為設計師、費時三年才竣工落成,建坪三百餘坪

、空地四百多坪,有「台灣四大建築物之一」之美譽。

不過陳林氏寶的發跡及富有之過程,在斗六流傳的傳奇故事中卻帶有幾分負面色彩。以下便節錄數則關於陳林氏寶的傳說:

1)涵碧樓主人陳林氏寶,原為藝閣中的藝妓,因曾得罪不少男客人,有人懷恨在心想陷害她。正好當時無主的荒地不少,於是這些人便在這些土地上,插滿了寫著「陳林寶」名字的旗幟,想造成日本人認為她是大地主而被處罰,沒想到事與願違,後來在地籍整理重新登記時,這些土地真的全歸在陳林氏寶名下

,而一夜致富。13

2)斗六附近,以前有一個女人,檳榔吃很大,脾氣又壞,走路一拐一拐

,出門都坐人力車,人稱「瘋寶仔」。日人調查土地地籍時,大家想開她玩笑,便將一些沒人要的地,都插上她的名字旗子,結果反而讓她擁有了許多土地,後來成為地方上很有勢的人。

3)根據地方的傳說,陳林氏寶原本為毫無分文且精神異於常人,而當時因日本人佔據台灣的時間並不長,為了籠絡人心,日本總督府曾發出一道命令,只要有人將旗子插在當時荒無的空地上,這塊土地即屬於插旗者所有。

日本人的說法,當時的斗六人均不相信,但陳林氏寶卻信以為真,在雲林縣四處插旗,結果日本人履行諾言,讓毫無分文的陳林氏寶搖身變成雲林縣境內的大地主。

儘管傳說經考察後證明並非事實,斗六鄉里間仍習稱陳林氏寶這棟大樓稱為「瘋寶仔樓」,加上日治時代日人曾以此樓之地下室作為刑問犯人、俘虜之所,更使得這棟造價昂貴、裝潢華美的豪宅蒙上了一層陰影。民國六十六年時此樓租借給商人經營餐廳後改稱為「涵碧樓」,這棟見證著斗六市區興衰的三層樓洋房

,才算有了雅致的名稱。只是在民國七十七年時,正值國內地價、地税高漲的年代。陳林氏後代由於無力負荷高額稅金,不得已將之拆除改建,曾經風光一時的涵碧樓終於走入歷史,只留下照片供人懷念而已。最令人遺憾的是當年具有地方特色的涵碧樓,如今已成一排的販厝,對地方文化資產的保存而言,是諷刺,也是一件不能彌補的遺憾。

關於陳林氏寶的生平與發跡,始終籠罩著一股眾說紛紜的神秘色彩,也留予後人許多遐想揣測的空間。只是陳林氏寶對斗六經濟發展的開發及貢獻,仍然值得後人緬懷及感佩14

2.「你將來會成為天文仔舍」的傳說故事。15

「你將來會成為天文仔舍」是一句為人父母者責罵浪費的孩子的諺語。根據斗六民間傳說,以前有一位大地主叫做天文仔舍,在一、二十歲時父母雙亡,承繼巨大的家業,有一天遇見一位算命先生,給他一算,竟算定他活不過那一年。他聽後當然傷心欲絕,就決定好好享用才繼承到手不久的偌大家業,可是他是鄉下人,鄉下什麼玩意兒都沒有,不像其他的敗家之子大多深曉揮金的門檻,不得已請教別人如何花錢,有人告訴他,鱉是天下最好吃的東西,於是他就拼命搜購鱉,搞得鱉滿屋亂爬,連出門用的轎子上,也爬得滿滿的。然而,一年未死,二年也未死,他一口氣活到七、八十歲,可是經過長時間的不惜重金搜購鱉,他的家產已散盡,竟淪為乞丐。因此,一直到今天,斗六地方上為人父母者責罵浪費的孩子,還時常使用「你將來會成為天文仔舍」的俚諺。

3.「第一憨是種甘蔗給會社磅。」的傳說故事。16

日據時代台灣各地糖廠興建過程中,曾經動用日本警察的力量,強制收購農民土地,這段歷史恰有中國近代史上的名人梁啟超來此作見證。民前一年(1911年)台灣政治社會運動領袖林獻堂,因仰慕梁啟超在清政府下冒險推動改革之大名,特地從日本邀請梁啟超到台灣來參觀訪問,此時的梁啟超因在中國大陸推動戊戌政變失敗而流亡日本。梁啟超來台兩週的訪問行程中,林獻堂安排他到斗六參觀,造訪斗六地區前清秀才吳克明宅,雙方對於日本資本家對農民的榨取甚感不平與無奈。當時日本資本家正在台灣各地興建新式糖廠,常藉由總督府的警察力量來強迫徵購台灣農民的土地以種植甘蔗,以確保製糖會社原料來源,而其收購農民土地的價格,往往遠低於市價,使農民吃虧甚大,甚至血本無歸,但因懼怕於日本警察的威嚇,只有認命承受迫害,以至於有農民賣了田地便無以維生,卻又不得不賣的窘境。梁啟超目睹此一情況,有感而發寫了〈斗六吏〉五言古詩一首以抒感慨:

警吏陣斗六,數百如合圍。借問此何者?買地勞有司。

赫赫糖會社,云是富國基。種蔗須得田,官價何便宜。

小人數畝田,死父之所遺。世守亦百稔,饘粥恆於斯。

願弘一面仁,貸此八口飢。欲語吏先嗔,安取閒言詞。

府令即天語,豈天乃可違。眾雛各有命,何不食肉糜。

出券督畫諾,肘後吏執持。拇印朱爛熳,甘結淚欲垂。

昔買百緡強,今賣不半之。忍痛不敢直,方命還見笞。

一日買十甲,一月千甲奇。入冬北風起,餓殍闐路歧。

會社火煙突,驕作竹筒吹。

梁啟超這首〈斗六吏〉沈痛的描述,令人讀之,對於當時的日本警察的兇悍與強橫無理,莫不咬牙切齒而痛恨之,也讓人深深體會到當時蔗農無奈與辛酸。日治時代臺灣總督府為了保護製糖會社,貫徹其所謂殖民地的糖業政策,利用如虎如狼的警察威力,強迫老百姓以拇指印蓋在契約書上,然後將祖先傳下來的土地,以市價的半價以下由製糖會社強制收買,使得老百姓無處申冤,敢怒不敢言

,其悽慘情形,不只斗六而已,全省各地都有發生類似情況,所以斗六民間才傳說這句諺語:「第一憨是種甘蔗給會社磅」。

4.斗六街市地名由來的傳說:

相傳在清朝時期,滿清政府要決定縣址的所在地,當時斗六與諸羅(今嘉義

)爭執不下,於是兩方協議以土地的肥沃程度來決定。規定雙方拿出相同體積的泥土來稱重,以土地的重量為裁決的依據。裁決當日,嘉義一斗土的重量等於斗六的土「一斗六升」。於是滿清政府裁決將縣治設在嘉義。

兩地一樣處於嘉南平原的土,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呢?因為斗六人拿的是純土,嘉義人為了取得勝算,在拿的泥土中加了鹽,又浸泡較多的水份,所以較重。嘉義之土一斗等於斗六之一斗六升的地名傳說,據說這是「斗六」一名的由來之一。當然斗六地名還有許多傳說,如此繽紛歧出的現象,代表著地方人士對鄉土的關愛。

(二)諺語:

諺語又稱「俚語」或稱「俗諺」,屬於語言藝術的一種,是流傳各地的俗話

是前人經驗與智慧的結晶,有勸善規過的功能,是一種廣泛流傳在民間簡練通俗而富有意義的現成話,它有寓意深刻、警策動人、短小精煉、易記易傳的好處。早期諺語很少受文人青睞,常被當成難登大雅之堂的作品。除少數民俗家收集整理外,一般人很少關心它的存在。如今,人們回過頭來仔細品味、研究諺語

,發現諺語多半反映當時社會的風土人情、地區的奇人軼事,含有深刻哲理的內涵,譬喻複雜事象,奇妙之處,令人拍案叫絕。

在早期學校教育不普及的時代,諺語裡蘊含先民豐富的人生經驗與哲理智慧

,是上一代用來教育下一代的最好教材,所以諺語富有很重要的教化意義。

斗六流傳許多諺語下列僅就幾項敘述。

(1)斗六有句諺語:「街頭媽祖間、街尾觀音亭。」

「街頭媽祖間」即指太平路起點圓環,以前是祭祀天上聖母媽祖的受天宮;受天宮是指建於乾隆元年(1736),位於斗六堡北方,前後兩楹,前祀開台聖母六尊,後祀孔子、佛祖和雲林縣丞姚鴻祿位,乾隆元年御賜國庫重修列入官祀。昭和十三年(民國二十七年、一九三八年),日本政府在臺灣強制執行皇民化運動,勵行通俗信仰寺廟神昇天政策時,強制拆除,龍門書院、雲林縣丞姚鴻祿位

,亦受池魚之殃。現在的受天宮是後來才在莊敬路重建的。

「街尾觀音亭」即指永福寺;永福寺位於斗六市郵局旁,建於清乾隆年間,供奉觀世音菩薩。永福寺經多次翻修增建,所存文物僅剩石香爐及廟門的石獅,另外保有斷裂的「斗六門橋」碑基石,寺廟頂上豎立大型觀音神像為斗六街上一大標誌。

因為清代的受天宮和永福寺是位於現今太平老街的街頭街尾,也是斗六人信仰中心和經濟的地標,影響斗六街商業繁榮甚大,才流傳這句:「街頭媽祖間、街尾觀音亭。」的諺語。

2)斗六民間流傳與食、衣、住、行、做人處事有關的諺語,今節錄幾則如下:

1.尻川幾支毛看現現:比喻能力有多少,大家皆知。

2.好田地,不如好子弟:比喻德比財更重要。

3.白布衫、白布裙:比喻出嫁當日新娘所穿的衣服。

4.落車頭,無探聽:比喻有眼無珠,不識泰山。

5.講話三鋤頭二畚箕:比喻個性率直。

6.聽婦嘴,較贏敬神明:比喻家和萬事興。

7.銅牙槽,鐵嘴齒:比喻執拗個性。

8.賒豬賒羊,無賒新娘:比喻結婚應備的禮不能賒欠。

9.豬母牽去牛墟:比喻搞錯對象。

10.靠勢予勢誤:比喻沒有永遠的強勢。

11.隔壁親家,禮數原在:比喻禮不可廢。

12.青盲貓,碰到死老鼠:比喻幸運而已。

13.賊計狀元才:比喻做賊的奸計百出。

14.無魚,蝦嘛好:比喻退而求其次。

15.無錢行無路:比喻無錢難辦事。

16.得失土地公,飼無雞:比喻得罪了地頭蛇,就混不下去。

17.褲帶結相連:比喻形影不離。

18.錢了人無事:比喻花錢消災。

19.頭較大身:比喻事情難辦。

20.樹大影就大:比喻收入大,開支也大。

21.衣冠見父母,赤身見夫子:比喻對待翁姑與夫婿相處之道不同。

22.講人人到,講鬼鬼到:比喻剛說某人的事,那人就來了。

23.頂港有名聲,下港有出名:比喻名氣很大。

24.神仙末救得無命人:比喻生死有鉻,任誰也無法插手。

25.雙面刀鬼:比喻表裡不一,陰險狠毒者。

26.戲棚脚企久人的:比喻有恆為成功之本。

27.吃緊摃破碗:比喻欲速則不達,事急易損

28.烏雞母,生白卵:比喻不稀奇。

29.借一樣面,還一樣面:比喻商借時滿面笑容,歸還時就不一樣

30.一盤魚仔全全頭:比喻在一個團體中領導者很多,難以適從。

31.一樣生百樣死:比喻人的出生都一樣,而死法卻不一樣。

32.一條腸仔透尻川:比喻個性耿直。

33.人食嘴水,魚食流水:比喻為人處事,口才很重要。

34.人牽毋行,鬼牽溜溜走:比喻好人的話不聽,卻相信壞人的話。

35.七月半鴨仔毋知死活:比喻罵人不知死活。

36.三日無餾爬上樹:比喻讀書不常復習,便生疏。

37.三代粒積,一代開空:比喻祖先辛苦積畜,子孫一代便花光了。

38.乞食身,皇帝命:比喻窮人挑嘴。

39.大隻雞慢啼:比喻大器晚成。

40.大腸告小腸:比喻肚子餓。

41.天公疼戇人:比喻上天總是照顧老實人。

42.心內無邪,不驚鬼:比喻問心無愧。

43.末曉駛船,嫌溪彎:比喻自已不會做,又有一大堆理由。

44.用脚頭窩想嘛知:比喻簡單之事,不想可知。

45.甘蔗無相頭甜:比喻凡事有苦有樂,有利有弊。

46.叫豬叫狗,不如自己走:比喻差遣人,不如自己動手。

47.無毛雞假大格,無毛查某赤爬爬:比喻頭髮少的女子個性比較兇悍。

48.食一歲,學一歲:比喻多一歲有多一歲的經驗

49.斗六流傳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俚語。

.嫁著讀書尪,床頭睏,床尾香。

.嫁著緣投尪,三日無食嘛輕鬆。

.嫁著做穑尪,無閒桐好梳頭鬃。

.嫁著做工尪,日出日入才見人。

.嫁著生理尪,暝日含淚守空房。

.嫁著青盲尪,梳頭抹粉無彩工。

.嫁著啞狗尪,比手繪腳氣死人。

.嫁著聾耳尪,講話聽無氣死人。

.嫁著打金尪,滿身頭殼金鐺鐺。

.嫁著刣豬尪,無油煮菜嘛會香。

.嫁著臭頭尪,拈棉絮來塞鼻孔。

.嫁著允龜尪,睏著棉被會隔孔。。

.嫁著矮仔尪,燒香點火請別人

.嫁著跛腳尪,那行路會跳童。

六、結言

《雲林縣采訪冊》記載:「斗六堡,土著、客莊、番社雜處既久,大概相同。則略陳其說於後,無須逐條別為分晰」17

因此斗六在一百二十年前大多是漳、泉移民,土著、客莊、番社已漢化,他們的風俗習慣大概相同,倪贊元認為不必再詳述。因此本文僅錄斗六早期漳、泉漢人的風俗而已。

但是近年來由於經濟環境、社會結構的改變甚至在西洋風俗的衝擊之下,使得傳統生活習俗面臨消失、沒落的命運,例如迎神廟會、婚慶、喪葬時,斗六地區竟然常出現以電動花車表演流行歌演唱、表演熱舞、猥褻表演的遊行和五子哭墓等低俗活動。因此要改善社會善良風俗是需要大家一起來關心和努力,本文陳述一百年前的斗六早期鄉土風俗現象,其目的在於使後代子孫能明瞭斗六早期風俗的獨特內涵,希望這些風俗內涵是必須源遠流長傳承下去和永久保存。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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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糖業簡史。網址:

http://www.sugarnet.com.tw/Sugarhistory/twnhist1/history.htm

劉明俊「斗六陳林氏寶傳說」的撰造與性別歧視,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研究所。



 

陳南榮:斗六高中退休國文教師,台灣雅石文化工作室義工。

1《雲林縣采訪冊》倪贊元著,第28頁,臺灣文獻叢刊,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

2《雲林縣采訪冊》倪贊元著,第28頁,臺灣文獻叢刊,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

3《雲林縣采訪冊》倪贊元著,第29頁,臺灣文獻叢刊,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

4《雲林縣采訪冊》倪贊元著,第28頁,臺灣文獻叢刊,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

5《雲林縣采訪冊》倪贊元著,第28頁,臺灣文獻叢刊,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

6《雲林縣采訪冊》倪贊元著,第29頁,〈商賈〉臺灣文獻叢刊,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

7《雲林縣采訪冊》倪贊元著 ,第27頁,〈居處〉臺灣文獻叢刊,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

8《雲林縣采訪冊》倪贊元著 ,第29頁,〈雜俗〉臺灣文獻叢刊,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

9 詳見《雲林縣采訪冊》倪贊元著,第22-23頁〈婚姻〉。

10 詳見《雲林縣采訪冊》倪贊元著,第22-23頁〈喪葬〉。

11 詳見《雲林縣采訪冊》倪贊元著,第25-27頁〈歲時〉。

12 詳見林保寶《莿桐最後的望族》157頁,〈女中大夫陳林氏寶〉,玉山社19989月。

13《耆老口述歷史叢書(十八)雲林縣鄉土史料》頁40,民8711月。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

印。

14 劉明俊〈斗六陳林氏寶傳說」的撰造與性別歧視〉,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研究所。

15 林衡道、徐明珠《林衡道談俚諺》第39頁,〈你將來會成為天文仔舍〉

16 林衡道、徐明珠《林衡道談俚諺》第74頁,〈第一憨是種甘蔗給人磅〉。

17《雲林縣采訪冊》倪贊元著,第21頁臺灣文獻叢刊,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年。

18、《斗六市志》斗六市公所,民國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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