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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門柴裡社4
清代光緒十三年設立雲林縣斗六堡還有番社。
光緒二十年(1894)倪贊元《雲林縣采訪冊》記載斗六門柴裏社的番俗資料十分詳細:
《雲林縣采訪冊》是倪贊元光緒二十年任雲林縣任訓導時所篡輯,原來是提供篡修《臺灣通志》之用,以當時的人,當時的事,本書的資料是比較確實可靠的,尤其書中記載雲林縣斗六堡平埔族柴裡社的情況,十分詳實,原文記錄如下:
斗六堡番社
「柴裏社番潘姓,在縣城東門內,風俗與土著,客莊大略相似。惟前番俗,臨喪則將屍扶出中庭,郡番歌舞為戲,以贈死者;既畢,哭泣悲號。葬之日,視家貧富,分一股業以殉葬。婚姻,則將社中未嫁番女若干人同至壇所,擇番男,如數起步齊奔周圍一遍,約五、六里,先至壇所,則擇番女之尤者以配,爭便捷也;後至者論次擇配。無訂盟、納聘之禮。現則雜處居民,舊俗革除殆盡。第女無裏足,以烏布蒙頭為少異耳。至於分住城外及尖山坑內者,男女多販柴為活。言語一如漳人,詢其番語奚若,率無以應;即間有頭目老番,亦僅知一二如下所採番語云。」
案:由以上記載柴裡社的風俗習慣,包括婚姻和祭祀方式。首先說明柴裏社番姓潘,地點在縣城東門內(可能是指今天斗六市東市場附近或古坑東和?),風俗與土著、客莊大略相同。在喪禮上,有人死亡先將屍體移到中庭,首先由郡番以歌舞相戲,來表達對死者的哀悼;等到歌舞完畢,再大聲哭泣哀號以表哀慟。出殯時看家庭的經濟貧富狀況而定。
婚姻是在祭神的會所舉行賽跑活動俗稱「鬥走」,優勝者有優先選擇權,他們擇偶的方式是將社中未嫁的番女若干人,集中到祭神的地方,來選擇番男,番男在祭神的地方四周跑一圈,大約有五、六里,先到祭神地方的番男,有優先選擇姣美的番女配對;後到的番男再依次序選擇番女配對。沒有訂婚、納聘的禮俗。現在和漢人雜處的居民,舊俗已革除差不多了。番女已無裹足的習慣,只是用黑布包頭稍微不同而已。至於住在城外及尖山坑內的人,男女大多以販賣柴火維生。語言已被同化如漳州話,問他們番語知道多少?大多沒有辦法回答,有一個老番頭目,也只知道一點點番語,當時所採集到的番語如下:
番話(多有音無義。惟就字、音之近者記之)所採番話云。
「天地呼亦干爾 吃飯呼滿允 銀呼簑 米呼得力 地瓜呼佛但 豬呼肉毋 牛呼干望 羊呼失禮 狗呼阿註 雞呼啄瓜 鴨呼主鹿國 魚呼於時干 下雨呼高難難 煮飯呼必也 酒呼荖吻 鹽呼加至力 手呼陰馬 足呼邁達 眼呼馬答 間呼馬答 鼻呼五突 日呼馬麗 月呼滿星 間答干 有呼伊那 無呼靡著」(註17)
有關「番社」戶數與人口數的記載:「柴裡社附城,共六十二戶,屯外委一員、屯丁三十八名,餘丁口五百零一。」
#對斗六堡番社有興趣的專家學者和文史工作者,可以繼續做田野調查。
圖/文陳南榮
#(敬請參閱斗六市志原住民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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